第十一章 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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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香港两个多月,这下霍晟终於从水中轨跡不定的小船,变成了陆地上的有轨电车。
  刘青云和他一起出来,拍了拍肩膀,“恭喜你,霍老师,转眼就成了主创编剧。”
  霍晟摆了摆手,“叫我阿晟就行。”
  刘青云长得挺老成的,一叫老师,愣是给他叫大了几十岁的样子,霍晟受不住。
  “那可不行,以后得靠你提携了。”
  刘青云想和霍晟搞好关係,毕竟角色的事还没有著落,一边介绍一边带著他往前走。
  “总部很大,你慢慢认,有什么事儘管找我,咱们先去签约,等合同確认了,台里这两天就能给你派助理了,到时候有什么事情都能让他帮你办。”
  “我还有助理?”
  “是啊,你是主创,地位很高的。”
  说话间,他把霍晟带到了二楼拐角的一间办公室,门口掛著“人事部”的牌子,里面就是个大型格子间。
  有了韦家辉的绿灯,面试环节只是走个过场。
  人事部同事已经接到了电话,態度很热情,简单问了几个基本情况,很客气的说道:“霍先生,这是您的合约,请您过目一下。”
  霍晟接过,翻开细看了起来,发现tvb为他提供的薪资条件比预期中好。
  首先是全职合约制,时长两年,期间要接受tvb的分配,每月领固定工资16000港幣——这很不错了,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目前在香港月薪10000元左右。
  除此之外,合约里还约定了这期间所有作品的版权及衍生版权都归tvb所有,霍晟仅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