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正式拍摄
  北宋户绝之家的女性,只有未出嫁的在室女时,财产就由在室女全部继承。
  如果在室女、归宗女、出嫁女都有,财产就由在室女和归宗女均分,出嫁女没有,只有家产在千贯以上的家庭,才可以分给出嫁女一分。
  如果只有归宗女和出嫁女,那么归宗女继承三分之二,出嫁女继承剩下三分之一。
  到了南宋,女性对嫁妆的所有权开始明显下降,不过,在室女的继承权有上升,也有萎缩。
  律法规定,南宋女性可以和兄弟一起分产,儿子继承三分之二,在室女继承三分之一,即“女合得男之半”。
  当然,南宋女性和离时,虽然可以带走嫁妆,但赡养费就别想了。
  如果是被休的则无权带走嫁妆,不过,有些可能会得到夫家的部份补偿。
  明朝女性的地位,可以说是汉唐宋明四朝中最低的,生存空间也最令人窒息,别碰瓷唐宋了,连元朝都比不了。
  元朝的在室女和宋朝一样,是可以继承户绝之家的财产,而且还允许和离女性携带嫁妆改嫁。
  不过,到了元成宗大德晚期,因为社会相对稳定,开始要求贞节了,朝廷就规定,女性不管是和离、夫死寡居的,只要改嫁,嫁妆都由前夫家处置,别想带走。
  也就是说,明朝对待女性的财产嫁妆权,其实是全盘继承自元朝,明朝女性要想携产改嫁,那多半得是潘金莲闺蜜那样的水平,才能成功带走嫁妆。
  朱元璋规定:家财田产不分妻妾、婢女、诸子所有,只按人数均分,奸生子“依子量与半分”;如果无子,就要过继,由过继子和奸生子“均分”;如果没有过继之人,就由奸生子“承继全分”;如果奸生子也没有时,才能由“亲女承受”。
  看着窒息不?
  在朱元璋的眼中,只要奸生子存在,就算是明媒正娶的嫡妻生的嫡亲闺女,也没有继承权,胯下多那二两肉可真了不起啊!
  明朝女性想带着嫁妆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