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给儿子》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非常具有突破性,跟他来之前的预想,截然相反。
  其一是文体,自己这个表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能想到用书信体的方式来构建一个非常特殊的对话空间。
  看起来是父亲对儿子的一番嘱咐,但本质上却是对自己青春岁月回忆。
  这种敘事模式,在当下非常具有创新性,而且完全有其可以值得学习借鑑的部分。
  其二则是內容,按理来说,知青文学就得怨天尤人,先骂一骂时代的不公,再来表达一下个人的迷惘。
  这些都已经是成为思维惯性的东西了。
  但《给儿子》不一样,整篇文章下来,它没有一句对时代的控诉,没有一丝悲情的宣泄,反而把曾经的插队岁月,写成了充满诗意与温情的精神故乡,把过往的苦难经歷,转化成了能传递给读者的生命养分。
  文章整体的基调非常温暖,没有激烈的戏剧衝突。
  它写插不齐秧的窘迫、一口气吃下十二斤西瓜的畅快、村民们“很少记恶、重坦诚”的品性、水乡里隨风作响的稻穗、甚至连乡下的口头禪、调皮的猪狗都写得充满暖意。
  这种“別具一格”的风格,既让佘华觉得意外,可一联想到之前佘淮写的《老王》,又觉得好像十分合理。
  自己这个表弟,写出来的文章,好像都跟普通作家写出来的不一样。
  而且在文章的最后一段,他还提出了对乡土文明流失、人性异化的忧患。
  【也就是这些话了,儿子。你得去,在大学的第一个暑假就去。我不知道究竟会怎样。要是你的船走进漕河,看见的只是一排烟囱,一排厂房,儿子,你该替我痛哭一场才是。虽然我为乡亲们高兴。】
  在这个时间点,很少有人会想到这一点。
  佘华抬头盯著眼前长相清秀,面带微笑的表弟,思来想去,最终只憋出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