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等律师来了再说(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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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哲被带进旺角警署时,墙上的掛钟,指向晚上十点。
  “我要见律师,在律师到来之前,我不说话!”
  他咬死这句。
  差佬们只好按流程办事,给李哲联繫免费律师。
  在英美法系,这叫沉默权,律师不在场的话,任何口供,都是不合法的,法庭不会採纳。
  因此“等律师来了再说”成为港剧经典。
  李哲坐在板凳上,把今晚的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五个洪兴仔。
  陈浩南死了,山鸡等人重伤,沙胆勇的尸体也在现场。
  他本人的口供很关键,一点都不能乱说。
  没多久,律师来了。
  是从法律援助署选的,名叫余在春。
  李哲一看就笑了,这不是欧阳震化嘛,原来这个世界还有《一號皇庭》,看来是个影视剧综合世界!
  帮助穷人,是很多律师的经典成名之路。
  “锄强扶弱”嘛,老剧本了,因此余在春接这个案子,是长期免费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