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黎曼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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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惊疑于他的形体,却仍将他带回部落,逐渐接纳。
  部落首领为他取名——黎曼·鲁斯,意为鲁斯的爱。
  鲁斯很快学会了人类语言,带着他的两头狼兄弟,在人类中生存下来。
  在野狼眼中,人类与它们并无两样,是一种同类。
  在黄金时代破碎之后,人类为了抵御芬里斯的严酷自然环境,往人体注射“狼之螺旋”。
  没有屈服兽性,成功挺过的人获得野性的力量,得以抵御风暴。
  被野性吞没心智的失败者,成为了芬里斯冰原的野狼。
  鲁斯逐渐展露出身为基因原体的才能,指点鲁斯部落铁匠锻造,带领战士南征北战。
  在一次次征服中,鲁斯获得了尊重,彻底被人类接纳包容。
  部落首领死去前,任命鲁斯为他的继承人,继续领导部族。
  在鲁斯的带领下,鲁斯部族统一了半球,成为芬里斯上真正的霸主。
  今天的部落格外热闹,一场盛大的劫掠,夺取了大量物资,人们在庆贺又一次胜利。
  黎曼·鲁斯在部落大厅中放肆地大笑着,他的豪迈笑声,把所有人交谈的声音盖过了。
  他在宴会的最中心,巨大的体格引人注目,身后狼兄弟大口吃肉,露出享受的神情。
  原体是宴会的中心,所有战士和侍从,饮用芬里斯烈酒,大口吃着脂肪饱满的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