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合同
  就在两人交谈之时,杰夫在远处通道向他招手,示意秦盛过去。
  秦盛也没耽搁,与普莱西告別后,走向了那通往球队办公室的通道。
  “谈得还顺利吗?”
  “还行吧,格兰特还是想要你签4年的標准合同,现在正在徵询老板的意见。”
  早在来之前,秦盛就和杰夫·施瓦茨討论过。他的想法是签下一份年份较短的合同,最好是只有2年。
  nba的新秀合同与其顺位息息相关,劳资协议为每个顺位都设定了明確的薪资標准,这个標准会隨著联盟工资帽的增长而逐年上调(固定涨幅约13.4万左右)。
  规则允许球队在標准值的80%到120%之间与新秀签约,但作为一种联盟惯例和对新秀的尊重,球队一般以120%的最高比例签下首轮新秀。
  例如本年状元秀约翰·沃尔的新秀合同第一年的金额约514万美元,便是由415万(上年的標准金额)加13.4万,再乘以120%得出。
  首轮新秀合同通常为4年,但並非全部保障,其模式常被称为“2+1+1”——即前两年合同是全额保障的,球队分別拥有第三年和第四年的球队选项,每年薪资增长率不能超过10%。
  但相对於被联盟定死了的首轮秀合同,次轮秀的合同要灵活得多——双向合同、底薪合同、正式標准合同等等,年限也不固定,长则4年短则10天的都有,里面的操作空间非常大。
  比如说金州拳王追梦·格林。次轮秀合同出身的他新秀合同区区3年262万,但在这份合同结束后,打出身价的格林直接就能签下5年8500万的顶薪,薪资直接超过了当时的库里,成为2012年新秀里第一个签下大合同的球员。
  更夸张的,早年间同样是勇士队的阿里纳斯。其第一份合同的金额为2年84万,而在合同结束之后,立马就转会与奇才队签下4年4000万超级合同,这在当时已经跨入顶薪行列。
  这逼得联盟出台“阿里纳斯条款”(ps),直接杜绝了这类事件的发生。
  而就算有著这类规则的限制,秦盛签下2年合同,儘管他的下份合同的第一年不能超过中產特例,但这也已经远远超过同年新秀所能获得的金额。
  更何况秦盛知道,在不久的將来,联盟將出台著名的“罗斯条款”,如果运用得当的话,完全可以签下一份其它新秀无法想像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