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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鼠鼠我啊,最喜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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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来,这是一个整理自身所学的机会,二来,万一再遇到疯巫交流会样的,也有个交易的东西不是?

  总不能现抄吧?

  那也太没逼格了!

  送来的魔物一共有五种,分别是荒野上最多的一阶魔物疾风魔狼、最难杀死的一阶魔兽角兔、最好养活的一阶魔物肉史莱姆、最普通的一阶魔物荒野灵鹿以及最稀少的不入阶魔物血飞蚊。

  这五种魔物,艾萨克都十分感兴趣,疾风魔狼和角兔是他接下来主要研究的对象,这俩一个是黑兽人常见的坐骑和宠物,血肉巢穴的转化率最高,一个恢复力极为强大,甚至拥有近乎逆天的分裂能力!

  角兔本身的战斗力一般,但它的天赋法术可以使其在死后进行分裂成同等大小的个体,来避免这一次的死亡,根据艾萨克所看到的魔物资料记载,一只角兔最高可以分裂三次!

  也就是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在这个过程中,只要逃出去任意一只个体,除了逃出去的那只个体,其余的会瞬间化作血水。

  也就是说,如果想杀死一只角兔,除非你将其完全的毁尸灭迹,比如像哈蒙这样将其整个吞下去,否则你起码要杀它15次才能将其杀死!

  不过相比于它逆天的天赋法术,角兔的其他方面就要差太多了,个体数值极为拉胯,虽然是高贵的一阶魔物,但论身体素质,可能还没不入阶的魔化野猪强,毕竟体型差距摆在那。

  这点艾萨克很清楚,哈蒙将其吞下后,其身体结构便完全展现在艾萨克面前了,同时,他也大致明白了角兔的法术原理。

  它这种分裂不是没有代价的,每一次分裂,都会连带记忆、灵魂一同分为两半,而且每次分裂失去的部分都是永久性质的!

  也就是说,连分八次后,它便只剩一点点本能……

  并且这种法术一生也只能发动三次,三次之后,将分无可分。

  优点和缺点都十分明显的法术。

  难怪效果这么逆天的法术没有巫师将其复刻出来,无论是灵魂还是记忆,对于巫师来说都是极为珍贵的东西,尤其是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