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说怎么这么倒霉
  原本红色的雷射在他的眼里逐渐变深,隨后一点点失不见。
  在他的感知里,雷射仍然存在,只不过变成了不可见的红外光。
  不过林德並未准备就此打住,红外光的频率被他逐步拉长,就像是拉著弹簧的两端。
  红外光逐步被他转化成微波、然后是无线电波、甚低频、极低频。
  只要他想他甚至可以把这只3美元买到的雷射笔发射的雷射波长拉到只能用科学计量法来表示的频率。
  既然尝试了往低频拉,那么怎么能不试试往高频压呢?
  雷射笔的顏色又再次渐渐变得肉眼可见,在变成紫色后又再次消失。
  这一次雷射笔射出的光线变成了危险的紫外光。
  即使只是紫外光,长期照射在人身上都能诱发癌变,如果林德想神不知鬼不觉杀死一个人,只需要把他家的灯泡打出来的一小部分光变成紫外线,过不了多久这人就会得皮肤癌。
  林德心念一转,继续测试自己能力的极限,雷射笔发射的雷射频率就直接越过x光的频段,来到了伽马射线级別。
  被这种射线打中,高能光线会瞬间破坏细胞內的遗传物质,只需半个月,被这种射线照射到的人就会因为细胞无法分裂身体逐步崩解,这一过程不可逆且无药可医。
  若再加大功率,这枚小小的雷射笔发射的能量足以睥睨氢弹,继续高能实验过於危险。
  只要林德想,他就能成为世界上效率最高、最精准、最可怕也最避无可避的杀手,而杀人的工具只需一根小小的雷射笔。
  甚至不用雷射笔,拿把手电筒都行。
  既然实验了能力效能的极限,接下来就该试试能力发动距离的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