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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坏了,我成了闯贼余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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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或许在等待一个契机,一个天下大乱,群雄並起的契机。

  他是天生做大事的人,只有乱世,才是他这种野心家的舞台。

  见父亲久久不说话,孙銓又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父亲?”

  孙承宗恨铁不成钢的说道:“銓儿,你太愚笨了!那刘燁嘴里哪有一句实话?暂且不谈他一个小旗官如何匯聚如此之多的精兵良將。他说自己的军队是从辛乡招募的,那我且问你,辛乡有多少人丁?”

  孙銓被问的猝不及防:“一个镇子罢了,也许有几千人?”

  “几千人,他难不成是把辛乡的男女老幼全都拉上了战场?你应该也看到了,这一战,双方的战死者堆积如山,辛乡的人口,足以支撑他打这么大规模的战役吗?”

  孙銓哑口无言,孙承宗继续道:“由此可见,这刘燁的身份,定然不会是像他说的一样,乃是我大明朝的小旗官,而他手下的军士,也定然不会是普通的义兵。”

  “那他的真实身份是?”

  孙承宗用手指轻轻叩响桌面:“你可曾注意过他的口音。”

  孙銓想了想,说道:“似是有些秦地语韵。”

  刘燁两世都是陕西人,吃著老潼关肉夹饃和汉中麵皮长大的,一天不吃麵条就浑身难受,他得益於普通话的普及,口音一向不重。来到大明朝以后,他也是儘量在讲標准的官话,但口音这东西就是这样的,总会在不经意间露出马脚,一些语言习惯是很难掩饰的。

  孙銓猛然一惊:“父亲,难道说,这刘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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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八九不离十了。或许,他也是想为自已博个前程,用这一仗做投名状。他或是高迎祥的余部,又或许是李自成的部將,但他確是杀建奴的好汉,且用兵如神,为父仍会奏明圣上,为他请功。此人若是用的好,定然会是皇上的一柄利剑。”

  孙銓觉得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那刘燁的部下皆是清一色的身穿鸳鸯战袄,这些战袄他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