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狩猎
  今天来了很多帅哥,丹尼尔的朋友们全是一米八五的青年小伙,看上去就很火热,几名富商虽然都四十多了,也全是身材管理严格的男人,看上去很精壮,猎装笔挺有型,是有成熟魅力的欧美大叔。
  不过一群帅哥里,最扎眼的还是时霂。
  他今天穿了深灰色的猎装,黑色深筒牛皮靴,高大的身形被勾勒得非常性感,灰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泛着金属般冷冽的光,宋知祎看得犯花痴。讲实话,其实单看五官,本杰明要比时霂更精致,但时霂更高,更结实,更香,宋知祎还是觉得时霂更胜一筹。
  时霂是最帅的。
  时霂是她的人!
  “嗨,小甜心,在吃什么呢,吃成了大花猫。”
  宋知祎一偏头就看见了本杰明,刚才心里还把他和时霂比较了一番,“巧克力甜筒。”
  本杰明把人上下打量,笑容更灿烂:“今天真漂亮,甜心,衣服和胸针都非常适合你,还画了这么精致的妆,等会小动物看见你都跑不动了,当然,我也是。”
  本杰明的英语发音有着浓厚的德味外加意大利味,弹舌特别多,宋知祎听懂了百分之七十,完全没意识到这是情话,只是认真介绍:“胸针是祖母给的,衣服是弗里茨挑的,妆是化妆师画的。”
  本杰明笑出声,“那甜筒呢,看上去真美味,分我一口好吗,甜心。”
  他眨眨眼,俯身凑过去,“放心,弗里茨不会知道,他在擦他的宝贝枪呢。”
  宋知祎被花一样的美貌晕眩了下,但护食的本性让她把冰激凌藏在身后,“不要……你想吃自己去厨房,那里有冰激凌机。”
  “小不点,还护食呢。”本杰明笑得很欠,手也欠,刚想捏一捏宋知祎饱满的脸颊,下一秒就感受到了背后有种无形的压迫感,如有实质。
  他猛地站直身体,往后一看,时霂那双暗蓝的眸正一瞬不瞬地注视他,大手握着一把威力巨大的霰/弹枪。
  枪口蠢蠢欲动,好似下一秒就要比上他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