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大明的规则,只能由朱元璋制定!谁挑战,谁就死!
  第90章 大明的规则,只能由朱元璋制定!谁挑战,谁就死!
  朱元璋想了想,点头同意,“可以,但凡是舞弊贪赃的,一个都不能放,不仅要杀官员,还要查他们的家人,查他们的门生故吏,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触碰朝廷法度,就是这个下场。”
  朱標应下,“儿臣这就去安排。让锦衣卫和刑部联手,儘快把人犯都抓齐,审讯结果隨时上报。”
  空印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
  其表面原因是:地方官员在赴京师进行钱粮、军需等对帐时,因路途遥远,为防文书在途中因笔误、污损等原因失效,会携带一些预先盖有官印的空白帐册,以便在京城就地重新填写。
  朱元璋发现后,认定这是官员相互勾结、欺君舞弊的铁证,勃然大怒,下令將全国各地所有主印官员即各府、州、县的正印官以及相关佐贰官几乎全部处死或流放,史载“系郡国守相以下数千百人入狱,劾以死罪”。
  要理解朱元璋的真正目的,不能仅仅停留在“惩治贪污舞弊”的表面,而需要深入到明初的政治生態、朱元璋的个人心理及其治国理念中去探究。
  直接原因和表面目的看上去好像是维护文书制度的绝对严肃性,在朱元璋看来,盖有官印的文书是朝廷威权和法令的象徵,具有不可置疑的严肃性。
  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书,使得文书內容与印章发生了分离,这从根本上动摇了官方文书的信用基础。
  他可以容忍技术性错误,但绝不能容忍制度性、系统性的“欺瞒”。
  朱元璋甚至直接认定这种做法为官员上下其手、合伙贪污提供了温床。
  地方官员可以在京城根据最终的对帐结果,隨意填写数据,从而掩盖亏空、
  中饱私囊,而朝廷却无法从文书上找到破绽。
  他打击的,是这种“共谋”式的、制度化的腐败潜规则。
  当然作为铁血君主,同时还是一个策略制定专家,朱元璋还有更深层目的与战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