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你不拿,我不拿,耿专员怎么拿
  问:举报人向纪检部门举报之后,可不可以撤回举报?
  答:在一般情况下,原则上是可以的!
  而这个『一般情况』,一般是指举报人在提交举报之前,对相关事实没有充分了解和准確把握,而在举报之后意识到自己存在失误和误导,因而主动要求撤回举报,及时消除不良后果及影响。
  正如元丰公司在撤销举报申请书中申明的理由那样——『出於对我公司正当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竞爭秩序的维护,我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就瑞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爭、围標串標的行为向贵部门进行了举报,现经进一步调查了解,我公司发现原举报事项信息存在偏差,未能完全反映事实真相。』
  『为了避免可能对被举报人瑞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我公司决定立刻撤回举报,並对自己的轻率行为向瑞成公司也向贵部门深表歉意,恳请贵部门批准同意。』
  理由写的貌似挺充分,挺有诚意,而且又在主张权利允许范围之內,符合相关程序,按理说没有不批准的理由。
  但是,梁县长和兰书记的意见却相当一致——『不同意!』
  当初是你要举报,举报就举报,现在又要改主意,撤回举报信。然而,举报不是你想撤,想撤就能撤。
  原因就在於『一般情况』只是一般情况,而在光华县委纪委已经发现了蛛丝马跡,並下决心追查到底的『特殊情况』下,元丰公司就是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也没用。
  姜忠发立刻领命而去,面无表情地正告元丰公司的代表苏健,举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和程序,不是儿戏,你们公司昨儿个举报今天撤,这是要拿县纪委当礼拜天过?
  “我们已经请示过主要领导了,关於对你公司举报內容的调查与核实不会停止,並要求你公司积极配合,继续提供线索。”
  苏健面露苦色,心里也苦涩,他们想主动认栽,想息事寧人,但光华县纪委却十分坚决地告诉他们,不,你们不想!
  唉,这特么上哪儿说理去!
  回去之后,他把此行经过和谢总做了如实匯报,谢庭春一听也有些傻眼,这,这是什么情况啊?
  他都决定投降输一半了,怎么都不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