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横行(中)
  郑侯无甚勇力,很少上战场,而是李询部下经常负责迎来送往之人。他擅长炙肉,鲜卑语说得很溜,还能弹一手琵琶,唱几段草原上的歌谣。
  这会儿眾人都下了决定,要拋弃鲜卑人而跟从傅笙,但自幼接受的灌输和身边无数实例造成的惯性仍在,对著鲜卑人凶横姿態,本能的畏缩仍在。
  这种畏缩体现在郑侯身上,便是旁人还在迟疑,他已经堆出满脸笑容,准备开口逢迎,以消鲜卑人的怒火……显然应付鲜卑人的次数太多,都已经应付出固定程式了。
  可郑侯刚走几步,手臂忽然被人握住。他胳臂一疼,便似套了个铁箍,整个人再也前进不得。
  原来是傅笙將他揪住。
  而其余眾人沉默著不动,看著这鲜卑人气势汹汹,越来越逼近。
  郑侯挣了两下,抵不过傅笙的力气。见这鲜卑人手中刀锋闪亮,他只觉得嘴里发乾发苦,两脚发软。
  他认得这个悍然迫近的鲜卑人。
  这廝还是个熟人。
  郑侯知道,此人的家主乃是前街一位姓尉迟的鲜卑酋豪。这鲜卑酋豪很有跟脚,乃是尉迟部落中的“小师”,其职权仿佛州郡中正,专门负责保举有功之人的。故而这酋豪就算在尉建面前,也有身份,连带著手下臣吏见谁都不落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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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这挥刀威嚇之人,便是酋豪身边的侍从,往日里架子极大。莫说部曲子弟了,就连李询见他,都得先行施礼。寻常部曲稍有违逆他的意思,被当场打杀也是寻常。郑侯看到他的脸,便想起此前几次倒霉的经歷,只觉得自己从后背到后臀,层层叠叠的瘢痕每一道都在生疼。
  他越来越迫近,籍著身后举起的松明火把,郑侯都能看见他满嘴黄牙和喷出的唾沫星子了!都能看到他手中那把刀带著血渍,他刚杀过人!
  傅笙推了郑侯一下。
  “啊?”郑侯回头看看傅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