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后事
  赵宇无罪释放后的第三天,沈牧之在事务所整理卷宗。他把赵宇案的所有文件从公文包里拿出来,一份一份地分类。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清单、证人证言摘要、庭审笔录、结案陈词稿。他把它们按时间顺序排好,装进一个新的牛皮纸信封,在封面上写下“赵宇案·2025·无罪”。然后他把信封锁进铁皮柜子里。不是因为它重要,是因为它结束了。
  门铃响了。沈牧之走过去,打开门。赵宇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髮剪短了,眼睛下面的黑眼圈还是很深。他手里拎著一袋水果,苹果和橙子,塑胶袋透明的,能看得很清楚。
  “沈律师,我来谢谢您。”
  沈牧之让开门口。“进来吧。”
  赵宇走进来,环顾了一下办公室。墙上那幅“疑罪从无”还在,茶几上放著一本过期的法学杂誌,角落里有一盆快死掉的绿萝。他走到沙发前,坐下来,把水果放在茶几上。
  “您喝什么?水还是茶?”
  “水就行。”
  沈牧之倒了两杯水,递给他一杯,自己端著另一杯坐在他对面。赵宇双手捧著杯子,没有喝。他看著杯子里面的水,看了很久。
  “沈律师,我想告诉您一件事。”
  沈牧之端著杯子,没有喝。“说。”
  “您不问我到底有没有杀人?”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不问。跟我没关係。”
  赵宇低下头。“我没有杀她。但我买了毒药。快递没有丟。我收到了。”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他看著赵宇,没有说话。
  “我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小玻璃瓶,白色粉末。我看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买。我鬼迷心窍。我把它倒进马桶里冲走了。”赵宇的声音越来越低,“我怕。我怕自己会做什么。也怕自己已经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