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动机
  今天上午,县局这边总共做了三件事。
  第一,是通过內部协查,查清楚了更多的关於温东的信息。温东的家庭不太幸福,他今年38岁,23岁就结了婚,28岁离婚,育有一女,女儿跟著母亲。之后温东一直没有再结婚。也就是从那之后,温东开始接触外贸生意,在省城有自己的公司,做外贸代理。
  温东有两个合伙人,经查,这次温东请过来的律师,是其中一位合伙人的小舅子,关係应该非常好。
  第二,是关於村里的调查。王全友有一个在市里打工的髮小,这个人常年不在村里,但是二人一直有联繫。警方找到了这个人,据此人所说,王全友当年发家的地方就在省城,但是具体怎么发的家,这个人也不知道。王全友对此讳莫如深。
  第三,是关於省城的化验和侦查实验。
  本案检材中双酯型与单酯型的比例关係,与生附子(未经炮製或炮製不充分的附子)的成分特徵一致,与正常炮製品特徵不符。
  侦查实验提供的检材,则满足正常炮製品的比例。
  也就是说,这一锅让六人中毒、一人死亡的附子汤,確实被人加入了生附子成分,而且浓度不低。
  现在,大家都比较认可顾衡的说法,认为这个案子有蹊蹺,但是谁都明白,这个案子最大的难度就在这里--没有找到证据。
  就算是温东下了毒,现在也找不到下毒的动机,更別说找到相关物证。警方已经把温东隨身携带的物品和这两天居住的酒店查了个遍,也没找到相关的东西。
  所以,警方的办案思路就很简单,凡是谋杀案必然有动机,先把动机找到再说。
  下午一点多,车子顺利到了省城,温东说这笔钱下午就能搞定,董刚乾脆给温东当了司机,带著温东到处跑。
  不过,可能温东也低估了现在税务的麻烦,到了下午四点多,被告知起码要等三个工作日。
  这个问题不是温东造成的,大家就只能等。
  到了傍晚,温东喊来了自己的律师朋友,安排董刚和顾衡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