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没事,东西可不能落下
张顺伸手把赵三扶住,扶着他倚在树根坐下。
赵三指了指头顶的树杈:“张顺,去把树杈上的那个梅花鹿弄下来。”
“我宁可被恶狼吃,也要把它保住。”
“现在恶狼赶走了,更不能把猎物丢下!”
张顺心里暗笑,三叔真是舍命不舍财呀......
他心里明白,猎人的生活,完全指望在山里打到的猎物。
一只梅花鹿,怎么也有五十斤上下。
把它带回去卖了,就够一个月的开销。
一家人等着吃饭,这就是男人沉甸甸的责任!
他按照赵三的吩咐,敏捷爬上树杈,把一头被打死的梅花鹿,从树上拖下来。
这只梅花鹿,半大不小,约莫有五十斤左右的重量。
最为珍贵的,是它的头顶,顶着两只毛茸茸的鹿角!
这两只鹿角,刚刚长出来不久,还没有硬化。
如果把它切下来,就是一种名贵的中药,鹿茸!
即使在七零年代,鹿茸也是珍稀难得的名贵中药材。
至于什么作用,所有人都知道。
难怪赵三叔宁可被狼群围攻,也舍不得把这只梅花鹿丢下。
拥有鹿茸的梅花鹿,价值在普通梅花鹿的两倍以上!
割鹿茸,要做充分的准备。
如果在野外把鹿茸割下来,就损失了珍贵的‘鹿茸血’。
这一点点鹿茸血,价值占了鹿茸的一半!
赵三是老猎人,自然知道这里面的关窍。
按照他的计划,大不了自己躲在树上,躲到第二天白天。
到了白天,野狼怕人,也就溜走了。
到时候,他在慢慢的带着梅花鹿回来。
没想到,家里的两个女人担心他,找了张顺过来救他!
心里有一万个疑问,一时也来不及问。
张顺扶着赵三坐好,打开矿灯看他受伤的脚踝。
赵三的左脚脚踝脱臼,肿起老高,看着很吓人。
张顺细细检查了一下,松了一口气:“三叔,你的脚没事,没有断。”
“只是脱臼了,引起周围组织的充血。”
“我帮你正一下骨吧,先把脱臼的脚腕归位,免得钻心的疼!”
伸手握住赵三的脚踝,按揉脱臼的位置,轻盈扭动。
一身轻微的‘卡吧’响声,伴随着锥心的刺痛。
片刻的剧痛之后,脚腕处的疼痛,居然缓解了大半!
赵三轻微活动脚腕,惊讶看着张顺:“顺子,你居然会正骨!”
张顺一笑:“以前我们城里的街坊,有个正骨的老中医,我老是去他那里玩,学了两手。”
他掏出一个兽皮制成的皮囊,从里面挖出一块炼好的獾油,涂抹在赵三的脚腕周围。
一股清凉的感觉袭来,红肿的脚腕,已经在慢慢的消肿!
赵三扶着张顺站起来,试着挪动几步。
脚腕虽然还有挫痛,但是比起刚才、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张顺掏出水和干粮,递给赵三:“三叔,你歇会儿,补充体力。”
“稍微好点儿了,你坐到爬犁上,我拉你下山!”
看着张顺背来的爬犁,赵三心里,暗自感叹。
张顺,一个城里来的毛孩子,幼稚的知青。
他怎么想事这么周到,办事这么条理!
獾油,干粮,爬犁,肯定是张顺让家里的两个女人准备的。
以苏云和英子的城府,她们哪里懂得这些野外急救的事情!
拿着玉米饼干嚼,然后喝口水、费力咽下去。
高度紧张,跟狼群对抗。
赵三的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
赵三吃东西的空闲,张顺爬到旁边的山坡上,把那头击毙的野狼拖过来,又把第二头蹲守的野狼,也拖到一起。
这两条野狼,膘肥体壮,每一头都有四十斤以上的重量。
现在是秋季,山林里的野兽不缺吃食,各个都身上有肉。
作为食物链顶端的狼群,也吃得饱饱,养了一身肥膘,最后便宜了张顺!
狼肉,是不错的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