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先战之捷
  战马在嘶鸣,受伤的士兵在哀嚎,漠北荒芜的乾草正在吸取鲜血带来的营养。
  人类的鲜血中有大多数物种都缺乏的盐分,这也是为什么不能让野兽吃到人肉,要不然它会迷恋上这种感觉的。
  捡起一节断肢,李元亨还能看到上面那层黑蓝色的袖口,那是清军低级军官的袖刺,这个人才死没多久,胳膊还是热的。
  “大郎,这次可是杀了不少清狗,足足六百颗狗头,堆成京观,可真雄壮!!”
  “就是要累些人手。”
  胡武嚼著乾粮,耐储藏的饢饼成为了整个部队最好的军粮,像胡武这种涂满芝麻油,夹著肉乾的,也只有李元亨等少数將领能够吃到。
  “若是打到了大同城,那才是真雄壮!!”
  接过胡武掰断的饢饼,狠狠得咬了一口:
  “溃兵收拢的怎么样了??”
  “只收了差不多一半,剩下的怕是追不到了,茫茫漠北,咋抓也不可能抓到。”
  胡武摇了摇脑袋,这就是草原打仗的弊端,你想学中原靠著大量降军打仗几乎是非常困难的,毕竟人家打不过,难道不能逃吗??
  “一半是多少??”
  “七八百號差不多是有的,若是咱们再徵召些周围牧民,一口气扩充出千几百人还是可以的。”
  算下刚刚损失的三四百人,如今的鹰狼军不仅没少反而扩充到了三千五六左右,若是再把后来的牧人算上,怕是要接近五千人。
  这也算草原打仗的福利,你打的快,打的贏,自然能够拉来人马,相反若是你输了,那些自愿投靠的小部落牧民,就是第一个跑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