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原告是个精神病
  不愧是已经成名的大律师,阐述的重点始终紧扣沈薇是沈富贵的亲女儿,而沈富贵现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沈薇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却完全不谈沈薇跟家里断绝关係的事。
  米律师最后总结道:“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被告有强大经济能力的情况下,理应尽赡养义务,承担原告方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用。我的话说完了。”
  法官看向沈薇,问道:“被告方,你有什么要辩解的?”
  “有。”沈薇道,“不过我不是法律专业,对赡养这个概念不是特別清楚。所以我想再请教一下对方律师,你刚才所谓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具体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米律师都快被逗笑了。
  他得知沈薇会自己辩护,还以为她有多厉害,可没想连最基本的法律名词都不懂。
  “刚才我说得很清楚了,”米律师道,“作为子女,在父母年老,又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前提下,需要为父母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父母生病等,也有义务承担其治疗费用。现在你明白了吗?”
  “还不是很明白,”沈薇道,“你所说的子女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不是亲生子女,又需不需要尽赡养义务?”
  米律师暗暗发笑,他知道沈薇马上就要拿断亲说事,便决定先堵住她的后路,於是道:“即便是养子、养女,也必须尽赡养的义务。至於那些宣称与父母断绝关係的,並不符合法律规定,一样需要尽赡养义务。”
  可没想沈薇却道:“那与家里断绝关係的养子或者养女呢?”
  即便是大律师,面对这个问题也有点搞不清楚了,因为现在的法律並没有相关规定。
  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或者提交上级法院、直至最高检商议后判断。
  沈薇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让米律师的心里突然感到有点不安,於是道:“法官,我並不认为被告这个问题与本案有关。”
  “法官,”沈薇道,“我觉得很有必要弄清这一点,因为我不是沈富贵的亲生女儿。”
  “不可能!”坐在原告席上的沈富贵,忍不住叫了起来,“你这个贱蹄子,老子养了十几年,你竟然连老子都不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