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 章马国雄调职
  地委也很快给了正式的处分决定,是以地委红头文件的形式下来的。
  文件当时就摆在他冯世宽的办公桌上,纸页硬挺,印著严肃的標题。
  隨后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由地委来的同志,用平稳而清晰的语调宣读了处理决定。
  党內,给马国雄同志严重警告处分。没给更重的“留党察看”,地委的考虑是:没有直接证据,政策也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再者,马国雄在基层干了这些年,有些苦劳,组织上得留点余地。
  行政上,撤销其原西县革委会副主任的职务,调离岗位,降职使用。
  这是当时处理干部的常见做法,“调岗不閒置,降职不靠边”。
  把他调到了地区下辖的原东县,某个国营农场,职务是农场革委会副主任,级別算是保住,但离开了原西县这块他经营多年的地盘。既体现了追责,又看顾了冯世宽面子。
  比起她哥哥,马国英的问题就严重多了,也简单多了。这个糊涂女人,大约还幻想著她哥在原西能一手遮天。
  在她哥哥的问题定性前,对她的调查和处理就已经铁板钉钉。
  地委督促,县纪委动手,按党纪国法和处理企业干部的惯例来办。她一个正股级小厂长,直接涉入贪腐,没人能再庇护她。
  经查实,马国英贪污数额过了万,还挪用过生產资金,更因任人唯亲,把厂子搞得严重亏损,设备都坏了不少。这是踩了“经济犯罪”的红线,处置起来毫不含糊:
  开除党籍。这是党內最重的处分。县纪委报请地委批准,认定她利用厂长职权,大肆贪污挪用,造成国家財產重大损失,完全丧失了党员的条件。还要在全县党內通报,当成反面典型。
  开除厂籍,撤销一切职务。由县工业局下文件,把她从国营纺织厂彻底清除出去,工龄、福利一概取消。
  她安插进厂的那些亲戚,也一个不留,全部清退,还要追討其经济责任和损失。
  移送法办。县检察院立了案,交给法院审。罪名是贪污和挪用公款。依照《惩治贪污条例》和老规矩,贪污上万就是“数额特別巨大”。加上造成的损失,数罪併罚,判了有期徒刑七年,去劳改农场服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