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附庸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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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还没等白野把出海递交国书的的事准备好,郑迥就来匯报说是今年的“贡赋”到了。
  “琉球自己也收別人的贡赋?”
  白野感到奇怪,按理来说琉球已经够小了,居然还能有其他势力来朝贡,这得是多袖珍的国家啊!
  经过郑迥解释,白野才明白过来。
  琉球国属於典型的“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別看国家小,但是附庸却不少。
  太平洋岛屿星罗棋布的情况,使得很多小势力可以长期依託孤岛一直存在。
  向琉球国朝贡的附庸国有奄美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以及与那岛、多良间岛等。
  大大小小的附庸算下来居然有七八个。
  其中最大的三个附庸分別是奄美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
  这些附庸基本上由当地酋长自治,但是琉球王国会派监抚使常驻监督。
  在白野占领琉球本岛一个月之后,各附庸陆陆续续意识到琉球变天了,毫不犹豫杀死了琉球在当地派驻的监抚使。
  提著他们的首级来“朝贡”白野,承认了白野对於琉球的占领权。
  而白野也按照白文正梳理出来的帐簿清理这些附庸势力的榨取价值。
  结果算下来还真的不少。
  奄美群岛每年纳贡额度是2000-3000石糙米和500石的硫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