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会计与MV
  王社长接过来一看,上面写著:
  “今收到音像製品货款人民幣伍拾壹万元整(¥510,000)。”
  经手人:郑辉。
  日期:1998年9月2日。
  下面盖著一个鲜红的公司財务专用章。
  最关键的是,付款方那一栏,是空的。
  王社长瞬间就明白了,他抬头看了郑辉一眼,眼神里多了讚许。
  “那些档口老板,做惯了现金生意,就是不想留下任何书面记录,不想交税。你这收据要是写上他名字,等於把他架在火上烤,以后税务局要是查你的帐,顺藤摸瓜就能找到他。”
  郑辉点头:“没错,我的收据要存档,要作为公司的收入凭证,將来是要交税的,但我不能把他们拉下水。”
  “建国不懂这些,他觉得收了谁的钱就该写谁的名字。这次是我看著,没出乱子。但以后公司业务越来越多,流水越来越大,我不可能每次都盯著。”
  “所以,我想找个老会计带带他,教教他这些帐面上的门道,哪些能写,哪些不能写,怎么做帐才能既符合规定,又不得罪人。
  以后处理公司的事情,也能少犯错或者不犯错。”
  王社长听完感慨道:“你小子,可以啊!这点小事你都能注意到,心思够细的!”
  他把那张收据存根还给郑辉:“也对,我早该想到的。你之前和我们对接的公司,是特地跑去珠海註册的吧?”
  郑辉点了点头,他当初委託出版社办理版號的时候,就顺便註册了一家公司,作为和出版社对接的主体。那一百多万港幣的匯款,也需要一个对公帐户来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