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游戏女生历史科幻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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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超过百万册,风靡华人世界的网恋小说经典之作 一场最美丽的网路邂逅,当痞子蔡遇见轻舞飞扬…… 大学校园里最经典的纯爱故事,网路上疯狂转载的热门小说 25年后,时光再回转,跟着蔡智恆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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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

  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

  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

  ==========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燄。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

  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

  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

  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

  在pla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

  事实上也是如此。

  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

  而她,真是个例外。

  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

  有趣?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

  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

  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

  看她的暱称,却又不像。

  她叫做「轻舞飞扬」,倒是个满诗意的名字。

  不过网路上的暱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的。

  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

plan(2)

  要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

  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

  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

  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

  我很怀疑有任何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

  我喜欢叫他「lady 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

  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

  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

  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

  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

  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

  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砲灰。

  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

  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瞇成一条线。

  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

  但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

  可能八字也有关係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

  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

  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

  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

  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

  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才会有战利品;

  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

  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ㄍㄡˊ到的女孩子。

  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

  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

  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

  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

  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

plan(3)

  经过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

  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

  要带个call机。

  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

  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

  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

  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

  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鍊得很坚强。

  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鐘72下。

  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

  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

  头发飞扬当然很美;

  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

  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眾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隻。

  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

  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

  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

  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瞭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瞭解的」,

  来证明瞭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

  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

  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

  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得帮她们打点,

  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

  为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

  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笑我监守自盗;

  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泌尿科医师的名片。

  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可谓看得到吃不到。

轻舞飞扬(1)

  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

  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

  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

  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

  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

  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

  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

  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寧愿让这隻恐龙饱餐一顿。

  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

  网路上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

  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

  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

  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產生什么狗屁爱情?

  这不能怪阿泰的薄情与偏激,自从他在20岁那年被他的女友fire后,

  他便开始游戏花丛。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他被蛇咬了以后,却从此学会剥蛇皮,并喜欢吃蛇肉羹。

轻舞飞扬(2)

  pc刚好在此时传出了噹噹的声响。

  太好了!鱼儿上鉤了。

  不知道是哪个痴情怨女从一大堆飢渴的雄性野兽中,

  没有天理地选择了我为送message的对象。

  我也不知不觉地流下了欣慰的口水。

  按照惯例,先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上帝祈祷,

  求祂赐给我一个寂寞难耐的绝色美女。

  然后用没擦过屁股的左手按了下键盘,出现的是:

  「痞子﹍这么晚了还没睡?」

  哇勒……不会吧?竟然是轻舞飞扬!

  这个不知道是头发飞扬还是裙子飞扬的女孩。

  赶紧将快滴下的口水吸住,做了几下深呼吸。

  阿泰此时不知道又在哪个无知少女的床上。

  这么重要的关头,只有我在孤军奋战。

  早知如此,今晚就叫他吃素,别杀生了。

  怎么办?

  凭我三脚猫的幽默感和略显痴呆的谈吐,怎么能吸引她呢?

  「痞子﹍我心情不好睡不着﹍你也是吗?」

  horse's!都怪阿泰不好,干嘛没事叫我取什么「痞子蔡」的暱称,

  还说什么这样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反而会达到吸引纯情少女的效果。

  我以前的暱称,诸如:「爱你一万年」、「深情的jack」、

  「浪漫是我的绰号」、「敢笑杨过不痴情」、

  「你若不想活我也陪你死」……

  不也性格地一塌糊涂?

  如今竟让她叫我痞子,真是情何以堪啊!

  『我心情也不好…让我们负负得正吧…』

  好不容易挤出了这么一句,却也已冒出一身冷汗。

  其实我心情也不见得不好,只是顺着她的话头讲,

  不要刚开始聊天就做出忤逆的事。

网路邂逅(1)

  「啊啊,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

  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

  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

  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

  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

  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

  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勒……你这样彷彿是在诅咒我。

  「我干嘛还彷彿!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阿泰一屁股坐在床边,笑了笑:

  「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泼你冷水。

  这样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10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

  真是一项高难度的挑战。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彷彿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装作没听到我说话的样子。

  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鐘,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鐘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10点上了线。

  『是啊…怎么这么巧…』

网路邂逅(2)

  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

  「你真是白痴!你干嘛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

  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我……我……」

  阿泰夹起一块鸡翅,拿筷子的手气得发抖,

  使得那块鸡翅好像要展翅飞翔。

  「把马子有三大忌。一曰不浪漫,二曰太老实,三曰嘴不甜。

  其中又以不浪漫为首。任何罪恶与不浪漫牴触者无效,没听过吗?」

  当然没听过,我只听过任何法令与宪法牴触者无效。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总该听过吧?」

  这句话一直有争议性,当然听过。

  「其实女人又不贱,干嘛非得去喜欢坏男人?

  那是因为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

  所以她寧可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

  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懂吗?痞子。」

  这样我就懂了。

  难怪我一直是孤家寡人,而阿泰身旁的女人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想我终于可以瞑目了。

  「换言之,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

  可以宽恕你不够温柔体贴、可以忍受你不够细心呵护、

  可以接纳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

  太扯了吧!哪有这么夸张。

  「痞子,很多女人有浪漫情结,就像很多男人有处女情结一样。

  对女人而言,她们无法想像小小一层薄膜对男人有多么重要,

  正如我们也无法想像浪漫对她们有多么重要一样。」

  乱讲!我从来没听过谁有处女情结,更没听过谁有浪漫情结。

  「情结也者,重点在结这个字。你能解得开,就不叫结了。

  男人当然也知道处女情结不仅无知可笑自私与不公平,

  但能不能解开这个结是一回事,肯不肯承认自己有这种结的存在,

网路邂逅(3)

  晚上在研究室,继续为着论文打拼。

  说也奇怪,今晚看到那些熟悉的偏微分方程式,却一直觉得不顺眼。

  用几条简单的偏微分方程式来解释自然界的物理现象,就叫科学;

  那为什么用天上星宿的排列组合来解释人生,就会叫迷信呢?

  科学应该只是解释真理的一种方法,

  不能用科学解释的,未必不是真理。

  为什么学科学的人,却往往掉入自己所擅长的逻辑陷阱之中?

  那隻讨厌的野猫,偏偏又在此时发出那种三长一短的叫声。

  上线吧!反正脑筋已经打结了,程式一定写不下去。

  「痞子﹍终于看到你了﹍你好吗?﹍:)」

  终于?这个形容词好奇怪。

  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她还在线上?

  该不会又是心情不好吧?

  『是啊…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网路上…真是有缘…』

  学学徐志摩,也许她会觉得我还是很浪漫的。

  「痞子﹍跟缘份无关﹍因为我是刻意从两点多等到现在的﹍」

  『真的假的?没事干嘛等我?』

  「我想跟你聊天呀﹍不然我睡不着﹍」

  『你得了被害妄想症吗?非得在睡前受到一点惊吓才睡得着?』

  「:)」

  这次的笑脸符号是用全形字打的,看来笑得比较大声。

  「痞子﹍继续中午的话题﹍那你觉得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呢?」

  拜託,哪壶不开提哪壶!

  中午刚被阿泰训了一顿,现在怎敢再讲?

  『网路上的邂逅…很…很…很浪漫啊…』

  我果然不擅于说谎,昧着良心时,连打出来的字也会抖。

  「痞子﹍你骗人哦﹍你又不是浪漫的人﹍」

  完了,快要跟阿泰去喝酒了。

  「痞子﹍说说看嘛﹍我喜欢听你扯﹍」

  『既然知道我是扯…何苦还要听我扯…』

网路邂逅(4)

  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

  「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

  第一种人最真实。

  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于自己的性格。

  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

  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后,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

  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后,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立法委员。

  于是从网路上得到成长。

  第二种人最愚蠢。

  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

  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着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

  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

  「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囉﹍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

  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

  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

  「痞子﹍别又假装浪漫哦﹍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

  好厉害,这样也会被她抓包。看来她比我酸。

  「痞子﹍my ears will go on﹍所以也请你go on﹍:)」

  第三种人最可怜。

  因为如果他必须变成另一种他不可能成为的人,才能得到乐趣,

  那么无论他能不能得到乐趣,他都无法享受这种乐趣。

  而且久而久之,便会得到所谓的「网路性精神分裂」。

  他很容易将所有的人际关係与喜怒哀乐,建筑在网路上。

  一旦离开了网路,便会无所适从。

  「痞子﹍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是第二种人?」

  其实也很简单,主要是因为我平凡。

  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不丑也不帅,个性不好也不坏。

  虽然已习惯于平凡,但有时却不甘于平凡。

  因此网路便成为我让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

见面(1)

  下了线,天也已濛濛亮了。

  上次跟她聊天,忘了吃中饭,可谓忘食。

  这次跟她聊天,牺牲了睡眠,可谓废寝。

  废寝与忘食兼而有之,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算是有相当程度的熟识了吧!

  虽然已经决定要见面,但我们很有默契地不讨论细节。

  更有默契的是,我们都会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然后聊到天亮。

  都聊些什么呢?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到时都会有话说。

  但一定不是风花雪月。

  也不会是曾文惠是否抽过眼袋脂肪,或连战是否又踹了连方瑀几脚。

  当然更不会是林志颖是否混过帮派,

  或陈进兴的入珠到底有几颗的八卦。

  至于姓名,阿泰倒是交待我千万别问。

  「因为问了姓名后,你就得记住。以后女友多了,很容易搞混。」

  『那你怎么区分这些女孩子呢?』

  「情圣守则第一条:必须以相同的暱名称呼不同的女人。

  因为你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兴趣的原因,不会是名字。

  而且愈是漂亮的女孩子,愈容易被人问姓名,问久了她就会烦。

  所以当你一直不问她名字时,她反而会主动告诉你。」

  『她如果主动告诉你名字后,又该如何?』

  「good question。」

  阿泰讚许似地拍拍我的肩膀,一付孺子可教也的模样。

  「首先你得讚美她的名字。形容词可有四种:

  气质、特别、好听、亲切。

  如果她的名字只可能在小说中出现,你要说她的名字很有气质;

  如果她的名字像男生,或是很奇怪,你要说她的名字很特别;

  如果她的名字实在是普普通通,乏善可陈,你要说她的名字很好听;

  如果她的名字很通俗,到处可见,你要说她的名字很亲切。」

  阿泰喝了口水,接着说:

  「然后你不用刻意去记,因为如果你很喜欢这女孩,你自然会记得。

见面(2)

  『阿泰,你这样不会太滥情吗?』

  「非也非也,我这样叫多情。」

  『多情和滥情还不都是一样。』

  「痞子,这怎么会一样?差一个字就不是纯洁了喔!」

  『啊?』

  「多情与滥情虽然都有个情字,但差别在『多』与『滥』。

  多也者,丰富充足也;滥也者,浪费乱用也。

  多未必会滥,滥也未必一定要多。

  就像有钱人未必爱乱花钱,而爱乱花钱的也未必是有钱人。

  但大家都觉得有钱人一定爱乱花钱,

  其实有钱人只是有很多钱可花而已。

  有没有钱是能力问题,但乱不乱花却是个性问题。

  所以由此观之,我算是一个很吝嗇的有钱人。」

  开什么玩笑?如果阿泰这样叫吝嗇,那我叫啥?

  「痞子,你当然比我吝嗇。不过那是因为你根本没钱可花的缘故。」

  shit!阿泰又藉机损我一顿。

  「痞子,其实对女孩子真正危险的,不是像我这种吝嗇的有钱人。

  而是明明没钱却到处乱花钱并假装很有钱的人。」

  阿泰如果还不危险,那我就是国家安全局的局长了。

  「好了,今天的机会教育就到此,

  我现在要去赴c-163-47-33-23-32的约。

  总之,你别问她的名字。

  『不听情圣言,失恋在眼前』,懂吗?痞子。」

  阿泰唱着《我现在要出征》,然后离开了研究室。

  看在阿泰这么苦口婆心的面子上,我只好听他的劝。

  因此我一直不知道轻舞飞扬的芳名。

  而她也是一样,并不问我的名字。

  难道也有个女阿泰?我常常这么纳闷着。

  深夜三点一刻已到,又该上工了。

  「痞子﹍今天过得好吗?﹍:)」

见面(3)

  『我怎么认你?你千万不要叫我拿一朵玫瑰花当作信物…』

  拿朵花等个未曾谋面的人,那实在是一大蠢事,而且很容易被放鸽子。

  听说张学友以前常被放鸽子,不然他干嘛要唱:

  「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我穿咖啡色休间鞋﹍咖啡色袜子﹍咖啡色小喇叭裤﹍

  咖啡色毛线衣﹍再背个咖啡色的背包﹍」

  这么狠!输人不输阵,我也不甘示弱:

  『我穿蓝色运动鞋…蓝色袜子…蓝色牛仔裤…

  蓝色长袖衬衫…再背个蓝色的书包…』

  除了蓝色书包得向学弟借外,其他的装备倒是没有问题。

  「痞子﹍你还是输了哦﹍我头发也挑染成咖啡色的呢﹍:)」

  『你既然“挑染”…那我只好也“挑蓝”色的内裤来穿…』

  「痞子﹍你少无聊了﹍输了就要认﹍」

  我怎么可能会输?

  我真的有一套彩虹系列的内裤,红橙黄绿蓝靛紫,七色俱全。

  刚好满足一星期七天的需求,可谓『上应天数』。

  因为我是典型的闷骚天蝎座,外表朴素,内在却艳丽得很。

  而且如果不小心忘了今天是星期几时,看一下内裤就知道了。

  「痞子﹍你先去收惊一下﹍待会见囉!」

  『我会的…那你是否也该去收惊呢?』

  「我倒是不用﹍因为我本来就对你的长相不抱任何期望﹍」

  horse's!临走时还要将我一军。

  「痞子﹍我得早点睡﹍不然睡眠不足会让我看起来很恐怖﹍」

  『你放心好了…如果你看起来很恐怖…那绝对不是睡眠不足的缘故…』

  大丈夫有仇必报,所以我也回将她一军。

  「那我先睡了﹍你也早点睡﹍:)」

  『好啊…我们一起睡吧…』

  「痞子﹍你佔我便宜﹍」

  『非也非也…我所谓的“一起”…是时间上的一起…

  不是地点上的一起…』

咖啡哲学(1)

  晚上七点半,这种时间来见从未见过面的人,是非常完美的。

  通常这时大家都已吃完晚饭,所以不必费神去思考到哪儿吃的问题。

  不然光是决定吃什么,就得耗去大半个小时。

  而且重点是,吃饭得花较多的钱。

  对我这种穷学生而言,「兵不血刃」是很重要的。

  既然约在麦当劳,那么等会乾脆直接进去麦当劳。

  两杯可乐,一份薯条就可以打发。可乐还不必叫大杯的。

  而且也不用担心吃相是否难看的问题。

  记得阿泰有次和一个女孩子吃排餐,结果那女孩太紧张,

  刀子一切,整块牛排往阿泰脸上飞去。

  所以第一次见面最好别吃饭。

  如果一定要吃饭,也绝不能吃排餐。

  万一双方一言不合,才不会有生命的危险。

  「痞子,你来得真早。」

  当我正在发呆时,有个女孩从背后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虽然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仍然被眼前的这位女孩所震惊。

  如果不是她的咖啡色穿着,和叫我的那一声痞子。

  我会以为她只是来问路的。

  在今天以前,我一直以为美女只存在于电视和电影中,

  或是在过马路时,匆匆地与你擦身而过。

  而她,真的是很美。

  有些女孩的美丽,是因人而异。换言之,你认为美的,我未必赞同。

  但我肯定没有人会质疑这个女孩子的美丽。

  我没有很高的文学造诣,所以要形容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时,

  就只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国色天香和倾国倾城之类的老套。

  只怪我是学工程的,总希望美丽是可以公式计算或用仪器测量。

  但美丽毕竟只是美丽。

  美丽是感性,而不是理性。

  在成大,故老相传着一句话:

  「自古红顏多薄命,成大女生万万岁。」

咖啡哲学(2)

  我开始打量着坐在我面前的这位美丽的女孩。

  美丽其实是一种很含糊的形容词,因为美丽是有很多种的。

  也许像冷若冰霜的小龙女;也许像清新脱俗的王语嫣。

  也许像天真无邪的香香公主;也许像刁蛮任性的赵敏。

  也许像聪慧狡黠的黄蓉;也许像情深义重的任盈盈。

  但她都不像。

  幸好她都不像,所以她不是小说中的人物。

  她属于现实的生活。

  第一眼看到她时,我就被她的脸孔勾去了两魂,

  被她的声音夺走了六魄。

  只剩下一魂一魄的我,根本来不及看清楚她身材的高矮胖瘦。

  如今我终于可以仔细地端详她的一切。

  她很瘦,然而并非是弱不禁风的那种。

  她的肤色很白,由于我没看过雪,因此也不敢用「雪白」这种形容词。

  但因为她穿着一身咖啡色,于是让我联想到鲜奶油。

  所以她就像是一杯香浓的咖啡。

  她现在坐着,我无法判断她的身高。

  不过刚刚在点餐时,我看着她的眼睛,视线的俯角约20度。

  我们六隻眼睛(我有四隻)的距离约20公分。

  所以我和她身高的差异约=20*tan20度=7.3。

  我171,因此她约164。

  至于她的头发,超过肩膀10公分,虽还不到腰,但也算是很长了。

  等等,她不是说头发已经挑染成咖啡色了,为何还是乌黑亮丽?

  『你的头发很黑啊!哪里有挑染成咖啡色的呢?』

  「痞子,挑染也者,挑几撮头发来染一染是也。

  因为我觉得好玩,所以我自己染了几撮头发来意思意思。

  你觉得好看吗?」

  她把头发轻轻拨到胸前,然后指给我看。

  的确是「万黑丛中一点咖啡」。

  而且美女毕竟是美女,连随手拨弄头发的仪态也是非常撩人。

咖啡哲学(3)

  「呵呵,痞子,你又当机了吗?你idle了好久哦。」

  又不是在网路上,当什么机?

  不过她的笑声倒是又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在思考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讚美你的冰雪聪明。』

  「狗腿也没有用哦!轮到你说你一身蓝色的原因,不然你就要认输。」

  认输?开什么玩笑,蔡某人的字典里没有这两个字。

  蓝色的确是我的最爱,但怎么掰呢?

  她刚刚的那套「咖啡哲学」掰得真好,看来她的智商不逊于她的外表。

  既然她以哲学为题,那我乾脆用力学接招吧!

  『因为我唸流体力学,而水流通常是蓝色的,所以我喜欢蓝色……』

  「然后呢?mr. 痞子,不要太逞强哦!输给美女又不是件丢脸的事。

  而且英雄难过美人关,不是吗?」

  她轻轻咬着吸管,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这招够毒。

  如果我过了这关,就表示我不是英雄;

  但过不了这关,纵然是英雄,也只是个认输的英雄。

  管他的,反正我只是个痞子,又不是什么英雄好汉。

  『即使全是水流,也会因天候状况和冷、热、深、浅、脏的环境

  而有差异。

  我的鞋袜顏色很深,像是太平洋的海水,深沉忧鬱。

  牛仔裤顏色稍浅,又有点泛白,像漂着冰山的北极海水,阴冷诡譎。

  衬衫的顏色更浅,像是室内游泳池的池水,清澈明亮。

  而我书包的顏色外深内浅,并有深绿的背带,

  就像是澄清湖的湖水;

  表面浮上几尾活鱼,并有两岸杨柳的倒影,

  既活泼生动却又幽静典雅。』

  这次轮到她当机了。

  看到她也是很仔细地打量着我,我不禁怀疑她是否也觉得在作梦?

  但我相信我的外表是不足以让她產生作梦的感觉。

  即使她也同时在作梦,我仍然有把握我的梦会比她的梦甜美。

咖啡哲学(4)

  「痞子,那你平常做何消遣?」

  她放下杯子,又开口问我。

  我的思绪立刻由仓库回到眼前。

  『除了唸书外,大概就是电视、电影和武侠小说而已。』

  「你都看哪种电影?」

  『我最爱看a片。』

  「痞子,美女也是会踹人的哦!」

  『姑娘误会了。a片也者,american片是也。a片是简称。』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下次一起去看a片吧!」

  大概是她的音量有点大,所以隔壁桌的一对男女讶异地望着我们。

  而她也自觉失了言,耸了耸肩膀、吐了吐舌头。

  「痞子,都是你害的。」

  真是的,自己眼睛斜还怪桌子歪。

  「那你都不听音乐会?或歌剧、舞台剧之类的?美术展也不看?」

  『听音乐会我会想睡觉,歌剧和舞台剧我又看不懂。

  美术展除非是裸女图,不然我也不看。

  而且如果要看裸女,playboy和penthouse里多的是,

  既写实又逼真,何必去看别人用画的。』

  「痞子,你可真老实。你不怕这样说我会觉得你没水准?」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不懂就不懂,干嘛要装懂?

  更何况既然说是消遣,当然愈轻松愈好,

  又不是要用来提高自己的水准。』

  「痞子,你真的是所谓的“一言九顶”哦。我讲一句,你顶九句。」

  『喔。那我应该如何?』

  「你应该开始学着欣赏音乐会,还有歌剧和舞台剧,以及美术展。」

  『干嘛?』

  「这样我下次才有伴可以陪我去看呀!」

  会的,为了你,我会学习的。

  我在心里这么告诉我自己。

距离(1)

  我精神恍惚地回到系馆,爬到位于三楼的研究室。

  今天才知道,一楼到三楼,共有53阶楼梯。

  坐在pc前,凝视着空白的萤幕,脑海里同样也是一片空白。

  我所受到的训练,只是教我如何分辨亚临界流和超临界流;

  至于现实与梦境之分,我不晓得该用哪一条方程式去判断。

  「荆軻!荆軻你竟然还能活着回来?秦王的头呢?」

  幸好是看到阿泰,我终于知道我现在不是在梦境里。

  因为我没那么倒楣,阿泰这傢伙是不可能出现在我的梦境里。

  「唉!可怜的痞子。你一定是『惊艳』了,被她的外表吓死了吧!」

  『嘿嘿,阿泰,我的确是惊艳。不过是惊喜的惊,而非惊恐的惊。』

  阿泰突然放下手中的两瓶麒麟啤酒,露出怀疑的眼神。

  「真的假的?那岂不是一朵鲜花插在……」

  我暗运内力,准备当听到「牛粪」两个字时,给他一记降龙十八掌。

  「插在一个高雅的花瓶中。果真是英雄美女、才子佳人,相得益彰啊!」

  阿泰果然了得,虽然有张毒辣的嘴巴,但同时还有灵敏的反应。

  「痞子,说说看,长得如何?什么系的?」

  『她唸外文。至于长相,大概可以让你的六宫粉黛无顏色。』

  「不可能吧?自从小萍那一届毕业后,外文系已经每下愈况,

  后继无人了。而且在我的辖区内,怎么可能会有我不认识的美女?」

  『阿泰,我想你已经老了。“江山代有美女出,各领风骚好几年”。

  美女这东西,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样,

  一浪接着一浪,数不完的。』

  「说得也是。不过我实在不相信成大女生的浪会有多高。」

  说真的,我也不相信。

  套句我的专业术语,成大女生可以「碎波」来形容。

  所谓的碎波就是波浪由深海传递至浅海时,由于水深变浅所导致。

  因为成大的水深太浅了,所以可算是有名的「碎波带」。

  「不过美女也实在够惨。俗话说:痴汉偏骑良马走,巧妻常伴拙夫眠。

  由此观之,红顏果真薄命也。」

  『阿泰,人家说我有才气呢。我们这算是名符其实的郎才女貌。』

距离(2)

  「痞子,既然你没什么失恋的感觉,那啤酒就不用喝了。」

  其实这是我跟阿泰之间的默契,酒确实是失恋时的天敌。

  但是失恋程度应该和酒精浓度成反比,亦即愈是失恋,喝的酒愈淡。

  不然当你失恋时是很容意酗酒的,喝太多烈酒岂不伤心伤肝又伤身?

  所以我常喝酒精浓度最淡的生啤酒,但特殊日子不在此限。

  因此中国情人节失恋时可喝高粱,西洋情人节失恋时则喝xo。

  「痞子,我们改喝suntory的角瓶威士忌吧!」

  『那这两瓶麒麟啤酒呢?』

  「先冰着。反正过两天你大概就可以喝了。」

  『shit!你那么有把握我一定会失恋?』

  「痞子,我是就事论事,不是做人身攻击。

  我实在找不出你不失恋的理由。」

  阿泰倒了两杯suntory,金黄色的威士忌,跟他衬衫的顏色好像。

  『像太阳般金黄色的酒浆,有稜有角的冰块和酒杯,

  这是最适合形容乐观开朗、正直坦率的射手座个性的酒了。』

  「痞子,你脑袋秀逗了吗?」

  『sorry,我这是被轻舞飞扬训练出来的反射动作。